关于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
与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处(室)、系(部):
为确保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与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(部)要严格按漳城院教务〔2016〕59号文的要求,做好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评价工作。
二、各系(部)要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的任课安排,并要求任课教师要利用假期时间做好所担任课程的备课及上课计划,同时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与科研工作。
三、各系要做好学生期末、暑假期间以及回家和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;各处(室)、系(部)暑假前要召开本部门教职工会议,进行安全教育,强调暑假期间不得参与违法违规活动,要遵纪守法。
四、各处(室)、系(部)放假前要根据学院第二季度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布置,做好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及开展所辖区域安全情况排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,确保财产安全。
五、中层干部或部门负责人暑假期间离开漳州市要向分管领导报告;其他人员离开漳州市要向所属处(室)、系(部)领导报告。
六、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时间安排:
(一)各处(室)、系(部)于2016年7月1日前将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(盖公章)和电子稿报送安全与保卫处(QQ:17039647);于2016年7月5日前将所辖区域安全情况排查书面报告经本部门领导签字、盖章后一式一份送安全与保卫处汇总;
(二)2016年7月5日前各处(室)、系(部)完成本部门暑假值班安排,并将纸质稿一式一份经本部门领导签字、盖章后送学院办公室 邮编:363000